• 研究合规管理

  • 伦理委员会

    清华大学深圳国际研究生院生命伦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伦理委员会”)成立于2018年12月10日,其目的是为了规范我院涉及人体和动物的相关实验,保护人类受试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实验动物福利,发挥审查、指导和监督作用。为规范伦理委员会的管理与运作,伦理委员会参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际惯例,结合我院实际,制定了章程、指南和操作规程。


    伦理委员会由1名主任委员和6名委员组成,委员会秘书处设在科研处。


  • 学术规范

    学术规范是从事学术活动的行为规范,是学术共同体成员必须遵循的准则。学术规范并非是某种“行政化”的操作,而是在学术共同体内部所建构的一种自觉的制约机制。学术只有走向规范化,才能促进学术的繁荣和发展。



        学术规范政策


    学术规范.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