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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学名家百讲”第四十二期成功举办

    发布时间:2013.09.05

    9月4日下午,北京市地平线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徐志新律师做客我院“法学名家百讲”,为2013级法硕新生带来题为“从对法条的理解与适用谈做学习型的法律人”的精彩讲座。该讲座是我院“法学名家百讲”系列活动之一,由我院实验实践教学中心主办,讲座由法学博士、我院朱大明老师主持。

    徐志新律师是清华大学法律硕士联合导师,每年亲自指导学生进行实践学习。在讲座中,徐律师针对新生理论基础较弱的特点,以方法传授为主,从最基本的概念入手,就如何正确理解与适用法条进行详细阐述。徐律师列举了几种学习方法,并分别以《民法通则》、《合同法》、《继承法》等法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的多项解释为证进行说明。徐律师认为,法律学习尤其是法条理解其实是有规律可循的,面对繁杂的法条和解释,要善于抓住关键词,并结合其立法背景与目的进行深入剖析。他还引用了大量实例进行说明,其中不乏其亲身参与的刑事与民事案件,内容精彩,语句幽默,现场观众不时报以热烈掌声。

    在随后的提问环节,徐律师回答了同学们对于未来的职业规划、法硕专业发展前景等问题。他鼓励大家坚持乐观的生活态度,勇于追求理想的精神,找到适合自己的发展方向。他结合自身经历,提出“能力至上,快乐办案”的观点。当同学们就当下舆论关注的热点案件提出问题时,徐律师表现出法律职业人的理性,他从证据出发,鞭辟入里,引得现场学生阵阵赞叹。新生们纷纷表示,本场讲座他们受益匪浅,并对未来在深的学习与生活充满期待。(文/刘琳 摄影/杨昊 石丹)

    图为朱大明老师主持讲座

    图为徐志新律师在讲座中

    图为讲座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