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5日上午,深圳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博士生导师邹平学教授做客我院“法学名家百讲”,为法硕新生带来一场题为“2012美国大选面面观”的精彩讲座。该讲座是我院实验实践教学中心主办的“法学名家百讲”系列活动之一,讲座由朱大明老师主持。
邹平学教授曾于去年11月接受美国国务院及卡特中心联合邀请,以学者身份赴美观摩总统大选。讲座中,邹教授首先介绍了他在图桑、西雅图两座城市的经历,内容生动,图文并茂,吸引了在场师生。随后,邹教授就美国大选的相关制度展开详细叙述,如“美国大选”的概念,总统和议员候选人资格要求,美国总统的选举程序,选举人团制度,法定选举日的由来等等,令现场师生对美国大选制度有了进一步了解。针对大家关心的奥巴马连任问题,邹教授认为民主党的胜利并非运气所致,而是源于其一方面所拥有的坚实民意基础,另一方面,无论从技术角度还是奥巴马的现任总统地位来说,民主党都具有先天优势。在舆论关注度较高的选举经费问题上,邹教授认为,美国大选及经费的使用是合理且必要的,并通过经费来源、经费管理以及民众态度等方面例证进行说明。讲座最后,邹教授引用西方宪政理论,对选举政治制度进行了深入浅出的分析。
在现场观众提问环节,同学们围绕着中美两国法律制度的对比提出许多问题。邹教授认为,任何一个制度模式都需要在实践中长期检验。他坚信,完善的法律制度是国家强盛的重要基石。邹教授的一番话为在场师生留下极为深刻的印象。(文/刘琳 摄影/石丹)
图为邹学平教授在讲座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