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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学名家百讲第四十五场谈城市更新中的法律问题

    发布时间:2013.09.12

    9月10日下午,深圳市法制研究所副所长王成义老师做客我院“法院名家百讲”,为法硕新生带来一场题为“城市更新中的法律问题”精彩讲座,该讲座是我院实验实践教学中心主办的“法学名家百讲”系列活动之一,讲座由朱大明老师主持。

    王成义老师同时担任深圳市人大常务委员会法律助理、深圳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广东东方昆仑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并是多家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丰富实践经验。他于上世纪90年代初来到深圳,多次参与城中村改造项目,对于城市更新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讲座中,王老师首先介绍了城市更新的概念和方式,结合深圳城中村的改造案例,重点讲解了综合整治、功能改造、拆除重建三种方式。随后,王老师就深圳、香港、台湾三座城市的更新主导方式进行对比,如香港目前采用的政府主导方式,即设立市区重建局,专责处理市区重建计划;而台湾则采取市场主导方式,奖励民间投资,公私合作办理;深圳城中村改造吸取了两地特点,根据自身的地缘特征进行制度建设,在主导方式上选取的是政府主导。此外,王老师结合案例分析的方式,就拆除重建方式,尤其是重建中的土地确权、土地清理等问题进行了详细阐述。

    在观众提问环节,王成义老师就大家提出的城市更新制度,更新的方式优劣比较等问题进行了解答。他认为,城市应该结合自身的特点,进行更新方式的选择。但无论哪种制度都需要完善的法律保障,这也是城市实现有序更新的重要前提。王老师的讲座让在场师生对深圳的城市发展有了更深刻的了解。(文/刘琳、石丹 摄影/石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