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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民法典编纂与民法总则的起草”讲座举办

    发布时间:2015.12.21

    12月12日晚,清华大学法学院申卫星教授、耿林副教授在我院作题为“中国民法典编纂与民法总则的起草”讲座。

    申卫星老师简单回顾了中国民法,尤其是新中国成立后相关法律的制订过程,并就中国民法典编纂和民法总则起草问题进行深入剖析。他指出,中国现在缺乏一部系统的民法典,因此往往在面对现代信息与医学技术纠纷问题时存在法律之间的适用分歧。针对这一问题,他认为,民法立法的最终目的是对人的满足和对人性的发展,因此民法的制订应该为未来的留足空间,同时注重对人性的引导和其内在价值,如平衡私权神圣、私权平等、私法自治与信赖原则、国家管制的关系等。

    耿林老师认为,民法典的起草对于中国很有必要,而且任重道远。他以格式合同的规定作为例子,从立法技术、理念、体系、西欧民法典的制定历史四个方面对中国民法典起草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困难进行了补充说明。

    本讲座为法学名家百讲系列活动,由我院培养处专业学位办主办,社会科学与管理学部何隽老师主持。(文/杨青青 摄影/王伟忠)

     

    图为耿林老师在讲座中

     

    图为申卫星老师在讲座中

     

    图为讲座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