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2013级法律硕士孙亮同学,经院系推荐、最高人民法院遴选等严格选拔环节,2015年10月作为清华大学唯一硕士生入选最高人民法院首届法律实习生。首批50名法律实习生来自全国32家高等院校。
孙亮同学在最高人民法院为期半年的实习时间中,在冉蓉法官的指导下,担任实习法官助理,参与案件审理、案件记录,起草法律文书等审判辅助工作,并参加专题调研及综合行政工作,圆满完成实习任务。
3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举行首批法律实习生工作总结会,清华大学校务委员会韩景阳副主任受邀参加并作为高校负责人代表发言。会上宣读了《关于第一批优秀法律实习生评选情况的通报》,孙亮同学荣获“优秀法律实习生”。
孙亮同学的导师是我院社会科学与管理学部何隽老师,今年7月孙亮同学即将毕业,已选择在北京基层法院工作。在我院专业实践“洪肇设”奖学金评选中,孙亮同学获三等奖。(宋晓娟)
图为韩景阳老师(中)与孙亮(左一)合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