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教学科研设备等招标代理机构遴选
二、业务范围:250万元以下教学科研设备等招标采购。
三、参选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深圳市进行工商登记注册,或者设有在深圳市进行工商登记注册的分支机构;(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在深圳设立分支机构的,还需提供总公司工商营业执照、2016年度审计报告。以上证明材料提供扫描件,原件备查)。
2.必须具有深圳市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资格;
3.在深圳政府采购网(http://www.cgzx.sz.gov.cn/)公布的招标代理机构;
4.参与本项目遴选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5.符合财政部和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诚信管理的要求,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网(www.zfcg.sz.gov.cn)、深圳市政府采购网(www.cgzx.sz.gov.cn )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等5个官网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网络截图件并加盖招标代理机构公章;查询截止时间须在本项目递交遴选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3天之内。(“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的提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完整打印件并加盖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6.规范廉洁。具有良好的执业质量记录、职业道德记录和社会声誉,近三年内(即从2015年4月至今)没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不良记录,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营业执照住所地的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承诺在今后的招标采购代理工作中保持公正廉洁;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遴选,不允许转包、分包。
四、获取遴选文件的时间、方式及报名
1.获取遴选文件时间:2018年5月4 日至2018年5月17日
2.获取遴选文件方式:电子版,从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网站(http://www.sz.tsinghua.edu.cn/)获取。
3.报名时间:2018年5月4日至2018年5月11日
(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报名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西丽大学城清华园区A401
4. 现场报名时提交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所属工商注册信息管理部门网站查询的股东及主要管理人员(成员信息)截图;
(2)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信息卡复印件或供应商注册信息网络截图件(均加盖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五、遴选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
1. 遴选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5月17日14:00
2. 递交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西丽大学城清华园区A401
六、评审时间、地点
1. 评审时间:2018年5月17日14:30
2. 评审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西丽大学城清华园区A415
七、其他事项
1. 邀请合格招标代理机构就该项目提交密封遴选响应文件。
2. 遴选响应文件份数:一 正本,四副本(除遴选文件要求由招标代理机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遴选响应文件上签字和加盖公章的部分外,要求上述签字人用姓或首字母逐页小签(含印刷文献)),电子文档1份(使用Word、Excel、AutoCAD格式刻录的只读光盘)。
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0755-26036029
E-mail:liusy@sz.tsinghua.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