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3日下午,北京律和信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创始合伙人、清华大学法学院外聘专家刘国伟先生应邀来我院进行“专利代理实务”讲座。讲座由社科与管理学部何隽副教授主持。
刘国伟先生自1994年开始从事知识产权工作,曾在中兴知识产权部任职,先后为美国高通、中国移动、Intel、联想等国内外知名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多次代理客户参与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的专利诉讼案件。曾参与第三次专利法修改研究,在《专利法研究》、《中国专利与商标》、《中国发明与专利》上发表多篇论文,近几年也在清华大学法学院开设“专利代理实务”课程,广受学生们的喜爱。
讲座伊始,刘国伟先生从专利权的法律特征讲起,逐步深入介绍《专利法》中的重要概念。刘国伟先生指出,专利权是赋予专利权人在一定的时空范围内的排他权,具有地域性、时间性、排他性的性质,是一种民事权利,是相对于公权力的私权利,这决定了其司法行为具有被动性,体现为“不告不理”。专利权也是一种财产权,但其无形性的性质使得权利的边界不易确定。
接下来,刘国伟先生介绍了中国专利法的体系,包括《专利法》,《专利法实施细则》,《专利审查指南》以及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司法解释等。他强调,专利法用于调整发明人、权利人与社会公众之间的权利义务,具有调整创新保护与社会公众自由利用现有技术的关系的作用。专利法有国界,但是专利法原理无国界。
讲座中,刘国伟先生重点讲解了从发明创造到获得专利的四个阶段,包括创新阶段、申请阶段、审查阶段和保护阶段,四个阶段循环促进,使得创新的法律保护状态螺旋上升。刘国伟先生还结合同学们的身边事物进行专利申请的新颖性、创造性分析,讲座过程中与同学们充分互动,分享了很多独到见解。他强调,好的发明创造不一定就能形成好的专利,专利申请文书非常重要,“发明与专利”的关系是专利实务中永恒的主题。
讲座最后,现场同学与老师就专利代理实务、专利申请的创造性等话题与刘国伟先生进行了交流。
此次讲座是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知识产权+”系列讲座第9期,选修“知识产权法律及实务”的清华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的学生及多位相关社会人士参与了此次讲座,讲座内容丰富,讲座嘉宾幽默生动,极大地激发了同学们深入学习知识产权的热情。(文/邢成文 摄影/曾雄)
图为讲座现场
图为刘国伟先生讲解如何进行专利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