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7日下午,科技处在A317组织召开“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生命伦理委员会”第一次委员会议,马岚、庄俊汉、王蒲生、张雅鸥、李秀、何隽委员及科技处代表参加了此次会议。
委员会主任、副院长马岚主持会议,通报了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生命伦理委员会正式成立。科技处副处长姜玥璐向与会委员宣读了《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生命伦理委员会章程》,并介绍了生命伦理委员会工作的相关进展情况。与会人员就生命伦理委员会的职责、开会规则、申请指南、审批环节等进行了充分讨论。本次会议还对一项涉及动物实验的项目进行了伦理审查。经审查,该动物实验项目符合实验动物伦理要求,同意申请。
与会委员还对生命伦理委员会建设工作进行了热烈讨论,针对伦理委员会目标定位、职能范围、审批流程等问题提出了一系列意见和建议。院生命伦理委员会将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生命伦理委员会章程(试行)》履行职责,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充分发挥审查、指导和监督作用。(安瑞琼、姜玥璐)
图为生命伦理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与会人员合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