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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法治中国的混元司法:高其才教授作法律专题讲座

发布时间:2010-11-09

11月7日下午,法学院高其才教授为法硕学生作了题为“当代中国司法权的思考”的讲座,细致阐述了当代中国司法权运行的条件、存在的问题,与同学们交流了在改革中国司法权运行条件等方面的思考,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进一步完善当代中国司法权运行的若干观点。

高其才教授认为,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和现代化步伐的加快,中国当代社会已处于传统与现代相并存的多元化时代,必须认识到当代中国司法权运行受制于中国古代伦理传统和当代政治特质的现实。他列举了当代司法权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并从各地现状入手,上升到国家司法权改革这一层面,提出解决这些问题的关键在于改变权力调整中的位势失衡。对于如何完善当代中国司法权的运行,高其才教授认为,一方面要采取现实主义态度、坚持历史主义立场、具备人文主义情怀,另一方面要求我们在有限的合作中把握好司法权与国家其它权力的关系。最后,他提出了建设“混元司法”的重要观点,即当代中国应当运用历史现实主义,建立具有中华文化特质、适应现代社会发展的,常道、中和、平衡、适度、端正的司法。

高其才教授讲座,深入浅出,具体案例与理论学说紧密结合,使同学们在轻松的氛围中了解了当今司法权运行的状况。讲座结束后,高其才教授还就同学们提出的相关问题作了详细解答。

此次讲座作为“百十双庆”系列讲座之一,由院法硕工作部主办,法律硕士93班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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