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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仲平兼职教授受聘仪式暨学术报告会举行

发布时间:2011-11-08

11月5日下午,香港律政司副刑事检控专员,英国、香港高等法院及澳大利亚邦联法院大律师,澳洲首府堪培拉最高法院大律师沈仲平先生受聘为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兼职教授,并做客我院“法学名家讲坛”,为师生作了题为“内地与香港的刑事司法制度”的学术报告。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院长康飞宇,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党委书记、副院长赵庆刚,我院首任院长、前福州大学校长、现我院高级顾问吴敏生,香港凤凰卫视著名评论员、我院兼职教授林贡钦,我院社会科学与管理学部副主任杨君游等嘉宾出席本次活动。本次活动由我院副院长赵庆刚主持。

在聘任仪式上,赵庆刚副院长对沈仲平教授的到来表示真挚和热烈的欢迎,并向在座的师生介绍了沈仲平教授的相关情况。随后,康飞宇院长向沈教授颁发了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兼职教授聘任书并致辞,他说,沈教授从事法律职业多年,既有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又有深刻的法学理论思考,他受聘为我院兼职教授,对于我院法律硕士的培养与港澳研究中心的建设都有非常大的意义。在座师生对沈教授成为我校兼职教授报以热烈的掌声。

学术报告会上,沈教授首先勾勒了中国法律制度的复杂性和区域性,他指出,内地的社会主义法系与香港的普通法法系之间存在很大差别,不应用普通法的角度来评论内地的法律制度。沈教授简单介绍了在刑事司法领域内香港法律制度与内地的主要区别。随后,沈教授分别从立案侦查、逮捕、公诉和审判程序等四个角度,具体比较了香港与内地的刑事司法制度。沈教授还谈到了内地与香港之间刑事司法冲突的问题和解决,认为刑事司法互助、移送疑犯协议和相应法规是有效的解决路径。

学术报告结束之后,沈教授与现场同学进行了深入的互动,耐心细致地回答了同学们的提问,并表示欢迎同学们以后随时与他交流学术问题。

本次活动是我院培养处专业学位办公室主办的“法学名家讲坛”系列活动的重要部分,为同学们呈现了普通法视角的法律思考,同时,沈教授为同学们提供了一条新的思路来思考中国司法制度的问题(关骁、任翔)

图为康飞宇院长向沈仲平教授颁发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兼职教授聘书

图为沈仲平教授作学术报告

图为康飞宇院长等与沈仲平教授合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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