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2日晚,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王振民教授为2012级法硕新生作主题为“法治建设与法律学习”的专题讲座,主要围绕“什么是法学”和“如何学好法学”两个问题展开论述,并强调了建设法治国家的重要性。
讲座中,王院长旁征博引、纵古通今,他结合自身的感悟,提出“法学就是如何立章建制、管人管己的学问,是如何建立公平合理秩序的科学,这就是法学专业的宗旨和终极价值追求”。通过中外对比,王院长论述了建设法治国家的最低要求和高级阶段,指出“法治”最理想的方案是直接用“好的”、科学的法律实现社会的治理。此外,他还认为,学好法学要重视程序和实体的并重,通过法律学习,要明确法律是什么,什么是法律的精神实质,立法、执法和司法的目的是什么,如何完善法律,以及学会如何更好地使用法律等问题。
另外,王院长就怎样成为一个对国家、社会有用的人向同学们提出了殷切希望:首先,要不断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不仅要学好法律,还要养成较宽的知识面,丰富经验阅历;其次,要有自己的思想,凡事有自己独到见解,不随波逐流,不见风使舵;再者,要坚定法治理想和信念,无论遇到任何挫折,坚守法治底线不动摇,把法治变成信仰,时刻准备着为法治奉献一切;最后,同学们要好好利用在深学习时间,夯实基础,注重思考,不断提高和完善自己。
本次讲座是我院“法学名家百讲”系列讲座之一。期间,王院长就法硕的培养与教学、如何更好地走向法律工作岗位等方面问题与同学们进行了深入的交流,并现场耐心解答了同学们关心的学习和生活的问题。
通过聆听王院长的讲座,同学们表示,不仅对国家法治建设有了进一步的认识,更深知作为清华法学院一名学子所肩负的责任与使命,坚定了为中国的法治事业贡献自己的力量的决心。(傅禹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