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9日下午,澳门特别行政区检察长办公室律政厅法律事务处李建基处长应邀做客我院第30期“法学名家百讲”,为我院法硕同学带来了一场题为“澳门司法机关的运作模式”的专题讲座。
李建基处长先以一段澳门回归时检察院检察官就职宣誓典礼的视频为引子,带领同学们回顾了澳门检察院在回归前后的发展状况。根据《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及《澳门特别行政区司法组织纲要法》,澳门设有两个独立的司法机关,分别是行使审判权的法院和行使检察权的检察院;同时,基于历史发展和现实需要,李建基处长强调了建立独立司法机关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接着,他从司法机关的建立、职能、管辖权三个方面对比介绍了澳门法院和检察院的基本情况,阐述了检察院具有在法庭上代表澳门特别行政区、领导刑事侦查与确保刑事诉讼、监督法律实施、维护合法权益四项职责,深入浅出地阐述了澳门刑事案件的处理程序和澳门法律界的新发展。此外,他还介绍了当前澳门检察院“一院建制,三级派任”的司法架构模式,以及澳门司法官、律师的任职条件和当前澳门律师的就业情况。
在互动环节,同学们踊跃提问,李处长真诚耐心地作了回答,并鼓励同学们有机会可以参加“澳门检察院校园计划”之参观交流活动。
本次讲座是我院培养处主办的“法学名家百讲”系列活动之一,我院社会科学与管理学部朱大明老师主持该讲座。很多同学表示,本次讲座有利于同学们真实地认识澳门司法机关的建制架构,也帮助大家深入了解了澳门司法机关运作模式及司法人员的工作内容,启发了同学们对未来我国司法机关运作模式进行深入的思考。
在讲座前,清华大学港澳研究中心副主任、我院党委书记、副院长赵庆刚会见了李建基处长,双方就建立合作关系以及未来可能的合作领域进行了交流。(文/傅禹铭 摄影/田野)
图为讲座现场
图为澳门检察院法律事务处李建基处长在讲座中
图为同学们踊跃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