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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级法律硕士分赴律所法院进行寒假实习

发布时间:2013-01-31

自本月1月9日开始,我院2012级法律硕士的40余名同学陆续走进深圳的律所和法院,开始了为期一个多月的寒假实习。

本次法硕实习单位由院培养处负责安排,实习单位包括盛唐律师事务所、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中伦文德(深圳)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集团(深圳)事务所、福田区人民法院等单位。另外,培养处还鼓励同学们自主联系实习单位,许多同学回到家乡的法院、律所、机关、企业等单位进行寒假实习。

本次实习报名工作自2012年12月中旬开始,为了满足同学们的需要,培养处多方联系实习单位,最终保证了每一名同学的实习需要。目前,在福田区人民法院实习的同学有28位,盛唐律师事务所有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中伦文德(深圳)律师事务所各有3名同学,国浩律师集团(深圳)事务所有2名同学,其他律所也有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实习的同学。

在法院实习的同学分别在立案庭、民庭、刑庭、知识产权庭、执行局等部门实习;在律所实习的同学则在律师的指导下,学习出具法律意见、出庭观摩律师的庭辩、旁听律师对客户的答疑。同学们得到了实习单位的热烈欢迎。同学们纷纷表示,实习让他们对法律实务有了初步认识,希望能在实习中锻炼自己的实践能力。(岑祚强)

图为赴福田区人民法院实习的同学合影

图为赴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实习的同学合影

图为赴盛唐律师事务所实习的同学与律师合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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