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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何家弘教授做客我院“法学名家百讲”

发布时间:2013-04-12

4月10日上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导师、证据学研究所所长、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副主任何家弘教授应邀做客我院第38期“法学名家百讲”,作了题为“法学与文学——刑事错案的两种解释”的专题讲座。“法学名家百讲”系列活动由我院培养处主办,清华大学法学院张卫平教授主持了本次讲座。

何家弘教授长期从事证据法学、侦查学、刑事司法制度、法律英语等研究工作。在整个讲座中,何教授以幽默风趣的演讲风格,不胜枚举的鲜活故事,对自己从事的法学研究领域、社会兼职、业余生活、小说写作等方面予以详尽的介绍,与同学们一起分享了精彩的法律人生。

何家弘教授从一个错案——“2005年湖北省佘祥林冤案”谈起,深刻分析了刑事错案中证据采用与事实认定的关系。接下来,何教授讲述了多年来对刑事错案的法学研究,并比较了中美两国关于刑事错案率和纠正错案的行动。同时,他通过分析中国刑事错案发生的多种因素,揭示了刑事错案其背后所蕴含的普遍性——“既不冤枉一个好人,也不放纵一个坏人”,阐释了证据是认识案件事实的重要关键,强调办案人员要通过证据认识案件事实,以实现“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

此外,何家弘教授还结合自己在推理小说、法学随笔等方面的写作经历,讲述了刑事错案的文学解读。从“北大荒”到“文学梦”,从法学研究到文学创作,再又从文学创作反思法学研究的人生经历,以及“法学很骨感,文学很丰满”、“我需要一个信仰”等观点,对同学们具有很深的启发意义。

在最后的互动环节中,何教授还针对美国刑事司法制度、社会舆论对司法的影响、中国司法独立性等问题与同学们进行了深入的交流。(傅禹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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