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数据存储设备采购
2、采购人: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
3、采购代理机构: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
4、项目地点:深圳市
5、项目规模及特征:数据存储设备1台
6、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100%
7、采购内容:数据存储设备1台。具体设备采购明细见采购需求书。
8、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9、供货期要求:合同签订后20天内(指全部货物运抵、验收合格后并安装调试完成,正式交付用户使用所需的时间)。
10、财政预算限额:人民币壹拾玖万捌仟元整(¥198,000.00元)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 投标人必须为所投设备的制造商或合法代理商,代理商(授权商)投标时必须提供有效的代理证书或授权书。
3. 在政府集中采购招标项目中最近三年内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之任何一项不良记录。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3年11月12日起至2013年11月25日。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
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电子档,从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网站获取(http://www.sz.tsinghua.edu.cn)。
4、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0元。
5、现场报名时提交以下资料:
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随身携带备查。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11月25日下午17:30。
2、开标时间:2013年11月26日上午9:30。
3、开标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西丽大学城清华园区A412
五、其他事项
1、相关信息请访问: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网站 http://www.sz.tsinghua.edu.cn;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召开投标预备会(答疑会)、不允许投标备选方案;
3、投标货币:人民币;
4、确定合同价款的方式:固定总价合同;
5、投标有效期:3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6、投标文件份数: 一 正本, 四 副本;
7、签订合同: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0天内。
联 系 人: 陆老师
电 话:26036100
传 真:26036761
地 址:深圳大学城清华园区H栋206
详细内容:请点击下载附件:fj.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