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下午,深圳市人大法制委员会陈涤主任应邀来到我院,以“立法工作的实践与思考”为题,为法硕同学作专题讲座。本次讲座由社会科学与管理学部何隽老师主持。
陈涤主任先后在深圳市政府法制办、深圳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工作多年,熟悉立法工作程序,对特权立法和地方立法有深入研究。讲座中,陈涤从特区立法权的定义、立法中公权与私权的关系、立法工作中的科学立法三个方面为同学作详尽阐述。
陈涤说,深圳特区自1992年被授予立法权以来,制定了一批引领时代的法规和规章,成为深圳市改革和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但由于特区立法权的独特地位,在实际推行过程中存在着各种争论。谈到立法中公权与私权关系的处理时,陈主任以近期的深圳机动车辆“限购限行”为例讲述立法中公权与私权关系的博弈与平衡。
讲座最后,陈涤分析了科学立法问题。他说,立法工作是一个逐渐积累知识与经验的过程,立法工作需要专业知识,更需要责任心和公德心。立法不是私人事务,是对全社会产生重要影响的大事。
陈涤以丰富的立法工作经验与深厚的专业学术素养,为同学们介绍了大量实际立法案例,并将理论与案例相结合,发人深思,使同学们对立法工作有了更深刻的认识。(文、摄影/卢恺晨)
图为陈涤主任在讲座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