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高校食堂对外承包经营资格准入试行办法》(粤教后勤[2007] 15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受深圳大学城管理办公室委托,秉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对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荷园一食堂承包经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对本项目有服务能力的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 招标项目
1.招标项目名称: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荷园一食堂承包经营项目
3.项目内容及需求:
本次招标标的为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清华园区荷园一食堂的承包经营权,通过此次招标引进一家服务商负责荷园一食堂的经营管理。投标人不可将标的内容分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委托经营期限:合作期限不超过5年,合同签署采取“2+3模式,即首个合同期为2年,前两年师生满意度调查高于75%,可继续合作3年。
5. 供应商数量:1名。
二、投标人基本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符合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政策规定设立的餐饮企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国家规定从事餐饮行业的各种证照,如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
2.近3年无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因行贿等行为被公共媒体曝光或被行业主管部门处罚等),无任何食品卫生、消防安全等方面的不良记录;
★3.投标人必须提供办理餐饮场所责任险承诺书,承诺投保保额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
★4.投标人必须承诺中标后,正式经营前投入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用于荷园一食堂装修升级,并提供食堂装修升级投入承诺书。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6.本次招标不接受以挂靠或加盟连锁店的形式作为投标人参加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及分包转包的行为,不接受投标人中标后以分公司、子公司的名义提供服务。
三、发放招标文件:
1. 领取标书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丽水路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A楼210;
2. 领取标书时间:2016年8月11日起至2016年8月22日止,每天8:30~11:30,14:00~17:30(节假日除外);
3. 符合资格的投标供应商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的资料:
? 投标人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 投标人年检合格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 投标人国税与地税的税务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4.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800元/套(售后不退)
四、 投标保证金:
请投标单位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支付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拾万元整以转账方式汇入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指定账号(注意:未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单位不可参加投标)。招标单位将在中标公告期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转账方式退还(无息退还)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将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的一部分。
五、 现场勘察
本次招标不组织统一的现场查看和标前会。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可以自行到现场查看。投标人需查看现场时,需事先与招标人联系。除由于招标人的原因外,在现场查看中所发生的事件和相关经费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对于招标文件的疑问投标人可于投标截止日3日前以书面形式(包括认为招标文件的技术指标或参数存在排他性或歧视性条款)加盖单位公章传真或送达我院,逾期不予受理。我院会将集中答疑结果在我院网站以公开发布方式发送给所有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任何修改,以我院发出的通知为准。
六、投标地点和截止时间:
1. 投标地点:深圳市南山区丽水路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A栋415室;
2. 投标截止时间: 2016年8月25日上午9:3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七、 开标地点和时间:
1. 开标地点:深圳市南山区丽水路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A楼415室;
2. 开标时间:2016年8月25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八、 评标方法:
标书得分+现场考察得分:首先根据标书的综合评分结果选取得分排名前五的投标人进入现场考察阶段(合格投标人不足五名的,按实有的合格投标人进行现场考察),最后总得分(150分)=标书得分(100分)+现场考察得分(50分),进入现场考察的投标人按总分由高到低依次排序,取总分排名第一者为候选中标人(排名第二名的候选中标人作为递补中标人)。最后由评标委员会审定最终中标人。
九、 其他事宜招标方具有最终解释权。
十、 招标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人: 梁老师
联系电话:0755-26036363,18038153391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丽水路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A栋210室
邮编:518055
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
二○一六年八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