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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校舍整体修缮工程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05-19

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对《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校舍整体修缮工程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项目编号:QSY20170526

    二、项目名称:《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校舍整体修缮工程项目监理》

    三、项目内容及需求:

     1、项目内容:

序号需求内容数量单位备注财政预算限额(元)
1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校舍整体修缮工程项目监理1 311300.00

     2、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采购文件项目内容。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国内独立法人(证明文件:须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2、供应商近三年内(供应商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中标后提供)。

     3、供应商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五、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7年5月19日起至2017年5月24日止,每天09:00~11:00,14:00~17:00(节假日除外)到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详细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丽水路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A202 】购买采购文件,采购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邮购须另加人民币50元。

    六、报名方式及报名资料:现场报名,报名和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资质复印件、项目负责人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证明材料须加盖公章用A4纸装订成册,原件备查。

    七、招标文件质疑截止时间:2017年5月24日17:00(北京时间)。质疑函件以及相关质疑内容的证明材料等盖章送至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丽水路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A栋202室。

    八、答疑时间:2017年5月25日17:00前。

    九、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丽水路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A栋415会议室;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7年5月26日14:00~14:30,逾期不予受理。

    十、开标评标时间:2017年5月26日14:30(北京时间)。

    十一、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十二、开标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丽水路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A栋415会议室。

    十三、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自主创新战略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的决定>有关配套政策文件的通知》(深府办[2006]60号) 、《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循环经济发展的决定》(深发〔2006〕9号)。

    十四、其他要求:

     1、供应商购买了采购文件后不参加投标的,请在开标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机构(开标当日不计算在内)。

     2、本采购文件解释权归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所有。

     重要提示:供应商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网(http://www.sz.tsinghua.edu.cn/),采购机构在以上网站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供应商。

     采购人: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18666820968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丽水路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A栋202会议室。

     公告查询网址:http://www.sz.tsinghua.edu.cn/(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网)

 

     招标代理:广东金厦工程管理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18666820968

 

 

                                                  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

                                                  二〇一七年五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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