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1日下午,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钱小红法官应邀来到我院“知识产权法律及实务”课堂,为同学们讲了一堂生动的案例指导课。该课程由社会科学与管理学部何隽副教授主持。钱小红法官司法审判经验丰富,作为合议庭成员曾参加最高人民法院“王老吉与加多宝红罐之争”等多起著名知识产权案件的审判。
本次案例指导课围绕商标案件审理实务展开。钱小红法官强调了知识产权在国际竞争力中的重要性,其中商标保护尤为重要。钱小红指出,近年来随着中国经济和科技的持续发展,商标纠纷类案件每年高幅递增,2012-2016年期间商标民事一审案件高达115802件,约占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的22.4%,其产生的社会影响力较大,值得探讨和研究的问题很多。
钱小红首先以“马内尔诉新百伦案”为例讨论了商标案件管辖问题。她表示,目前知识产权“三审合一”的推行对法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钱小红指出,英美法系与大陆法系两大法律体系也在不断取长补短和相互融合之中,自2011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第一批指导案例至今,目前已经累计发布了16批共87个指导性案例,知识产权类指导性案例占23%。由于法律与经济等因素密切相关,世界上绝大部分国家都对司法政策非常重视。
在商标案件审理实务部分,钱小红分别对商标、商标显著性、商标功能等几个基本概念进行了阐释,并结合“大高梁案”等典型案例为大家具体解释了这些概念的法律内涵。她认为,每个案件都是鲜活的,有其自身的特点,所谓“同案不同判”更多的时候只是一个伪命题。在论述如何进行商标侵权判断时,她从审理的一般思路、商标近似、商品类似、混淆可能性判断和商标使用行为、驰名商标等多个方面层层展开,并配合相关案例分析对侵权判断的注意事项进行具体介绍。
最后,钱小红解释了进行商标不侵权抗辩的三个原则——诚实信用、在先使用和正当使用,并以“赛克斯案”为例,展现了法律在维护公平正义过程中所起到的作用。在课程互动环节,现场同学就“加多宝案”、商标权质押中的法律风险等问题与钱小红法官进行了深入交流。
此次案例指导课是我院知识产权+系列活动本学期第三场,选修“知识产权法律及实务”的同学和多位社会相关人士参与了本次案例指导课。同学们对这种案例课形式非常有兴趣,课程反响热烈,取得了很好的效果。(文/王清亮 摄影/李建雄)
图为钱小红法官作案例指导课
图为案例指导课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