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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公务印刷服务商遴选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8-10-26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和《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秉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对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公务印刷服务商遴选项目采取公开采购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法单位参与报名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公务印刷服务商遴选

   2.项目编号:QSY-FW-20180182

   3.项目简介

   本次招标为承接全院公务印刷服务,即邮政监制品之外的所有印刷服务。需提供上门服务。投标人必须对服务内容进行投标,并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具体采购范围及要求,以本采购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4.服务范围: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单次印刷服务费用或同一项目印刷服务费10万元以下的项目。

   5.履约时间:签订合同之日一年一签,最长不超过3年。

   6.履约地点: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

   7.入围家数:4家。   

   二、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

   1.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相关经营范围(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清晰扫描件,原件备查。因新版营业执照未体现营业范围,如已更换新版营业执照,投标人须提供商事主体信用信息平台http://www.szcredit.com.cn/中相关备案情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3.特定资质要求:

  (一)供应商应具有出版行政部门颁发的《印刷经营许可证》;

  (二)供应商近三年应有公务印刷类似业绩。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按以下要求获取招标文件

   应当在2018年10月26日至2018年11月7日期间(每天9:00~11:30,14:00~17:00,节假日除外)到深圳市南山区丽水路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A楼202室购买采购文件,采购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邮购须另加人民币50元。

   1.领取招租文件时须携带的资料: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不提供);

  (三)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不提供);

  (四)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投标地点和截止时间

   1.投标地点:深圳市南山区丽水路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A楼415会议室;

   2.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1月13日上午9:3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五、投标文件组成

   1.按招标文件制作的投标书(正本1份、副本5份,分别密封加盖公章并注明“正本”、“副本”);

   2.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书恕不接受。

   六、开标地点和时间

   1.开标地点:深圳市南山区丽水路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A楼415会议室;

   2.开标时间:2018年11月13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

   七、评标方式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择优中标。详见招标文件。

   八、其他事宜招标方具有最终解释权

   九、联系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梁老师

    联系电话:2603-6363,18038153391 

                                            

 

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  

                           2018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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