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下午,院生命伦理委员会第二次委员会议在A415召开。伦理委员会主任委员马岚主持会议,并为与会委员颁发了聘书。科技处副处长姜玥璐介绍了生命伦理委员会工作的相关进展情况。
会上,参会委员研讨并审议通过了《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动物实验伦理审查申请指南》以及《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人体伦理审查申请指南》,针对审查范围、审批流程等问题提出了一系列意见和建议。本次会议还对两项涉及动物实验的项目进行了全面审查。经审查,两项动物实验均项目符合实验动物伦理要求,同意申请。
院生命伦理委员会将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生命伦理委员会章程(试行)》履行职责,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充分发挥审查、指导和监督作用。(文/安瑞琼 摄影/丁超)
图为与会人员合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