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深圳国际研究生院生命伦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伦理委员会”)成立于2018年12月10日,其目的是为了规范我院涉及人体和动物的相关实验,保护人类受试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实验动物福利,发挥审查、指导和监督作用。为规范伦理委员会的管理与运作,伦理委员会参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际惯例,结合我院实际,制定了章程、指南和操作规程。
伦理委员会设有主任委员1名,委员7名,委员会下设秘书处,秘书处设在科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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