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深圳国际研究生院生命伦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伦理委员会”)成立于2018年12月10日,其目的是为了规范我院涉及人体和动物的相关实验,保护人类受试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实验动物福利,发挥审查、指导和监督作用。为规范伦理委员会的管理与运作,伦理委员会参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际惯例,结合我院实际,制定了章程、指南和操作规程。
伦理委员会由1名主任委员和6名委员组成,委员会秘书处设在科研处。
发布时间:2020-08-27
清华大学深圳国际研究生院生命伦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伦理委员会”)成立于2018年12月10日,其目的是为了规范我院涉及人体和动物的相关实验,保护人类受试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实验动物福利,发挥审查、指导和监督作用。为规范伦理委员会的管理与运作,伦理委员会参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际惯例,结合我院实际,制定了章程、指南和操作规程。
伦理委员会由1名主任委员和6名委员组成,委员会秘书处设在科研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