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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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大学创新领军工程博士粤港澳大湾区项目
| 博士研究生,在职研究生 专业/学科:其他

项目简介

  清华大学创新领军工程博士粤港澳大湾区项目”隶属于“清华大学创新领军工程博士项目”,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面向粤港澳大湾区及其周边地区的国家重点行业、创新型企业人员招收攻读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大湾区建设高端创新领军人才。

 

项目特色 

·清华与深圳合作新篇章,清华大学深圳国际研究生院重磅之作;

·服务大湾区及周边地区产业发展,提升产学研融合深度;

·通过模块化课程,工程与管理结合,培养创新力、提升领导力;

·充分利用大湾区与清华大学资源,拓宽国际视野、提高全球胜任力。

 招生领域和对象

招生领域:电子信息(0854)、机械(0855)、材料与化工(0856)、资源与环境(0857)、能源动力(0858)、土木水利(0859)、生物与医药(0860)。

招生对象:面向中国内地、中国香港、中国澳门、中国台湾地区符合申请条件要求的申请人进行招生。

 

培养

1、学制:基本修业年限3-4年,最长修业年限8年。

2、类别:非全日制(定向)培养。

3、培养环节(以入学当年的培养方案为准):

(1)课程学习:创新模块、专业课程模块、领导力及职业素养模块、文献综述与选题报告模块。

(2)培养环节与学位论文:资格考试、选题报告、学术活动与学术报告、年度进展报告/中期检查、最终研究报告、论文答辩等。

4、授课时间和地点:周末上课,授课地点为清华大学深圳国际研究生院。


学历学位证书授予

  创新领军工程博士生在学校规定的年限内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由清华大学颁发毕业证书;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由清华大学授予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申请条件

  符合《清华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其相关实施细则中的报考条件。
  1.报考攻读工程类博士学位研究生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博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博士学位,具有累计 5 年及以上工作经历(截至 2025 年 9 月);

(2)获得学士学位后,具有 10 年及以上工作经历(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起至 2025 年 9 月);

 2.一般应具有工程相关教育经历,具备较丰富的工程实践经验,取得突出成果,并主持或者作为骨干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创新发展建设。


申请流程详见当年招生简章,可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yz.tsinghua.edu.cn)→博士招生→简章目录栏目内查询。


联系方式

清华大学深圳国际研究生院招生办 

咨询电话:0755-26036020

电子邮件:zhaosheng@sz.tsinghua.edu.cn


2025年招生相关材料

01-清华大学2025年创新领军工程博士招生手册.pdf

02-清华大学2025年创新领军工程博士粤港澳大湾区项目导师名单.pdf


2025年招生说明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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