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审计局关于深圳市本级2021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大数据审计项目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的函》要求,我院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认真进行了梳理,采取措施进行了整改落实。具体整改落实情况如下:
问题:部分单位使用国库集中支付不规范。一是市前海管理局、中国科学院深圳理工大学和盐田法院等8家单位在进行国库集中支付时录入的摘要信息不具实际意义或不详细,涉及金额4,968.74 万元(详见附表3)。
附表3:录入国库集中支付系统信息不完全一览表
序号 | 部门名称 | 单位名称 | 支付令数量(条) | 涉及金额(元) |
7 | 清华大学深圳国际研究生院 | 清华大学深圳国际研究生院 | 3 | 18,400.00 |
整改:我院已于2022年4月27日起修改国库集中支付系统信息集中支付信息,支付管理经办岗在发起集中支付时,要求准确、完整录入摘要信息,包括业务概要和会计凭证号,业务概要需简明扼要并体现经济业务主要内容,会计凭证号为财务月度对账辅助信息;支付管理审核岗在审核集中支付时,对摘要信息是否准确和完整进行重点审核,不具有实际意义或不详细的摘要信息一律退回支付管理经办岗补充修改。
清华大学深圳国际研究生院
2022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