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项目共设4个自助售卖设备位(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协商增减设备数量),要求摆放自助咖啡机现磨咖啡机,所销售的饮品必须符合市场监管部门的保鲜、保质及卫生需求,所有产品均须向校方报批后才能入柜售卖;各场地的租赁面积为2平米,以现场实际所发生面积为准(包含接电等需要占用的面积)。 2、承租方应加强消防安全工作及食品安全管理,承担安全责任,如发生安全事故的,由承租方负责,与出租方无关,造成出租方损失的,应赔偿损失。 3.自助咖啡机应放置于出租方指定的位置,由承租方自行负责接水电、网络,并自行安装对应智能电表接入校方用电平台,自行承担相应的费用。出租方指定位置除安放自助咖啡机外,未经允许不得乱放其余物资(包括但不限于桶装水、宣传展架等),并且不得私自更改自助咖啡机位置,应按出租方要求在设备周围摆放桌椅。安装区域不具备上下水接入条件,设备应采用符合饮用要求的桶装水。 4.承租方对于师生反映的机器安全、商品卫生等问题或机器故障问题,承租方需在24小时内响应,并在3天内整改完毕。 5.每台自助咖啡机需在机器明显位置处张贴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并附上定期的卫生检查表,检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售货机外部、取货口、头活口冷凝器、面板,要求每日检查次数不得低于1次。 6.每台自助咖啡机都要张贴有明显且有效的投诉联系方式以及出租方负责用于接收投诉的有效联系方式。承租方接收到师生或校区办反映的有效投诉,必须在当日天内作出有效的答复并开始整改。 7.租赁押金(履约保证金):6个月租金(以最终成交价计算)。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报名,不允许转租、分租;不允许承租方在机身做与其有关商品以外的所有广告,包括视频广告。 9.自助咖啡机经营范围限定为现磨咖啡饮品(含果汁、奶制饮品等)等饮品服务(禁止明火和产生油烟、噪音等污染的制作方式),所销售饮品须符合市场监管部门的保鲜、保质及卫生要求,用水需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用于食品经营的工具、用具、容器、设施等须符合卫生要求,并只允许加热保温和简易加工工序,承租方需持有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从事食品销售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并提供主要物料(饮用水、咖啡豆、牛奶、糖浆等)上机以后的第三方机构卫生检测报告。 10.自助咖啡机提供的咖啡饮品需为咖啡豆现磨制作,确保真材实料,所使用的所有原物料必须有的明确规格、型号、材质标准、设计要求和国家规定的(安全、环保、防火等)质量标准,且必须提供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 11.自助咖啡机销售的商品价格不得高于深圳大学城内及校外的同类、同规格、同品质商品价格;每台自助咖啡机可供选择的商品不少于25种商品;其中单价10元以下的不少于8种,无咖啡因饮品不少于6种。自助咖啡机需支持微信、支付宝等支付方式。 12.自助咖啡机应具备便捷的线上下单到店立取购买体验,设备需具备一体式运杯压盖模组,制作好的咖啡饮品需在机器内部完成压盖存放的流程,顾客在取杯后可直接饮用,同时自助咖啡机需具备以下功能: (1)能够实时感知和预警/报警设备状态及智能调整设备营业状态,实现设备的自动开闭店功能。 (2)智能监控和校准饮品出品的质量,能够自动智能化记录客户选择,随时可以查看相关记录,确保每一杯饮品都符合出品标准,有数据可查可跟踪。 (3)需配备有完善的设备运行监控系统,能够实时监控设备的电力、环境温度等状况,确保第一时间发现并处理过电或断电等意外情况,同时具备完备的报警应急处理机制,保障设备运营的连续性和安全性。 (4)需具有多项安全卫生功能,如取杯口风道、内部紫外线消毒、闲时奶路自动清洁系统以及完整的“防虫防尘”,确保顾客享受到的每一杯饮品都是卫生、安全、可靠的。 (5)补满物料的情况下,可连续制作饮品杯数应不小于150杯,降低补料维护次数,以免影响高峰期师生的购买服务体验。 (6)设备系统必须稳定可靠,饮品交付成功率不能低于99.9%,请提供实际运行的案例数据作为佐证材料。 13.自助咖啡机的承租方应具备完善的运营体系实践案例,并提供完善的自助设备运营维护管理制度供校方核查检验,同时提供24小时的线上客服支持,以应对自助设备可能出现的任何意外情况。建立“3分钟响应,10分钟解决,所有问题不过夜”的高效运营制度,确保校方及师生的反馈通道畅通无阻,及时解决校方及师生的每一个问题。 14.自助咖啡机的承租方须具备或提供所投放自助咖啡机在生产制造过程中所依据的、符合国家及国际通用标准的在有效期内的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确保自助咖啡机的生产过程及质量得到有效保障,其中承租方需提供至少五种认证体系。 (1)质量管理体系 (2)信息安全管理体系 (3)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4)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 (5)知识产权管理体系 (6)环境管理体系 15.承租方对其经营区域内环境卫生负责,不得有噪音污染、环境污染,并自愿接受出租方的监督。 16.承租方在签订合同之日起,开始计算入驻时间,经营过程产生的水电等费用由承租方负责,定期交纳给出租方;水、电费若遇到政策性调价也随之调价。逾期交纳,每日按应缴水电费的3‰收取滞纳金。 17.租方因发展需要重新调整承租方自助咖啡机位置的,出租方需要指定明确位置给到承租方迁移,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18.租方不得有或曾有任何与拟实际使用本项目不符的意图或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拟整体转租(含委托、变相转租等)或转让合同权利义务给其他相关承租方(含其关联人、关联单位)的任何意图或行为。否则,出租方有权没收全部押金并解除合同。 19.租方如在接收到师生有效投诉(包括但不限于商品质量、服务水平及周边环境卫生)超过三次仍整改不到位的,出租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承租方将自助咖啡机撤出校园。 20.租方使用的车辆及入校的人员必须按规定提前向出租方报备,严格遵守出租方交通管制的规定。如发现承租方车辆违反交通规则超过三次的,出租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将自助咖啡机撤出校园。 21.租方需确保自助咖啡机运行期间,如发生设备及食品或其他商品安全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由承租方承担所有赔偿责任,并且出租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将自助售卖机撤出校园。 22.租方合同期限到期、主动退出以及被要求或责令退出的,必须在一周内把校区内所有设备撤出,逾期滞留在校区的设备视为无主物,由出租方作任意处理,产生的搬运处理等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23.监督考核 (1)承租方必须接受出租方日常监管。 (2)合同期内,应接受出租方日常监管和考核,考核不合格出租方可单方面终止合同。 24.承租方需按合同约定缴纳租金及其他应缴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电费及其它应付费用)。租金按月交纳,交付时间为原则上每月10号之前,因学校放假等原因可适当调整。 |